发布时间: 浏览: 次 作者:洛峰
那么本案中谁需要为小桃的去世负责呢?
首先是保姆吴某。
吴某既需要承担民事责任,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。
民事责任:本案中的保姆吴某和小桃的父母之间是一种雇佣关系。吴某对于小桃有看护职责。
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没有履行应尽的看护义务,导致给雇主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在本案中,吴某作为小桃父母请来专门照顾孩子的保姆,未尽到看护职责,导致悲剧的发生,因此吴某应当承担对小桃父母的赔偿责任。
刑事责任:在本案中,吴某存在过失,她一边玩手机,一边牵着小桃的手,以为小桃跟着她出电梯了,没有进行确认小桃是否真正安全。而且在发现孩子没有出电梯后没有立即进行寻找,也没有采取其他措施,最终导致了孩子的死亡。因此吴某的行为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,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。
其次是物业公司。
根据监控视频显示,电梯间的窗户并没有安装防护栏,对于小桃的死亡,物业公司也存在一定的过错。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,物业公司也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。
这么可爱的一个小孩子,还没有来得及看一看这个世界的美好,就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