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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26所学校因未整改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等行政处罚

发布时间:  浏览: 次  作者:洛峰

  L理性网11月10日消息/    广州警方9日通报称,自2018年春季开学以来,广州警方依法对该市26所未按规定整改校园安全隐患的学校,处以罚款、警告、责令限期改正等行政处罚。

  其中,广州荔湾区新晖学校在2018年5月4日、6月29日,被公安民警多次发现该校保安员未持有《保安员证》,以及未携带防护器械上岗,违反了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但学校一直未按要求进行整改,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罚款。

  荔湾区郭村幼儿园、荔湾区常春藤实验幼儿园、黄埔区大风车幼儿园等均因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,被公安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。

  今年以来,广州市公安机关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央政法委、公安部、教育部“护校安园”专项工作部署,开展校园安全防范及隐患排查行动,重点检查、排查出一些看似细小但直接危及孩子人身安全的隐患,如校舍未通过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、安全疏散出口被锁闭、视频监控室无人值守监看、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学校未向公安机关备案、门卫值班室建设不符合规范、危化实验试剂管理不严等,并要求相关单位迅速落实整改措施。

  据介绍,广州市各级政法、公安、教育行政部门今年以来共排查走访各类学校幼儿园3450间次,排查整改安全风险隐患3220起,其中当场整改1351起,责令限期整改1869起;排查并整治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732处、托幼托管机构安全隐患2494处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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